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今天臉書上很紅的兩個藝人, 張懸與郭采潔, 來看議題的不平等性

今天臉書上有兩個藝人很紅, 一個是說 "My Hometown" 的張懸, 另一個是 "悍衛傳統道德" 的郭采潔, 因為她們的表態, 造成臉書很大的風波...

這兩件事剛好都是 "言論自由" 很好的例子, 一個是 "中國" vs "台灣" 的意識問題, 一個是 "主流基督徒" vs "同志支持者" 的意識問題, 這兩個陣營在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的勢力, 都有自己的支持者與反對這, 在臉書這樣的社群都有不同的效應.

這議題看起來都差很多, 但有一個共同點是: 有一方不贊成(甚至想抹殺)另一方的存在, 也就說這不是個對雙方都是對等的議題, 而是若某一方支持若成立的話, 另一方就失去立場, 我們估且說成甲方與乙方:

甲方: 表面尊重乙方, 但認為乙方不該擁有跟甲方相同的權利
乙方: 想要擁有跟甲方平等的權利, 但受到既有特權的壓迫

在這次的事件中, 剛好兩個藝人身處不同的甲方與乙方, 雖然說在社群中, 因為社群有偏向弱勢的慣性, 乙方通常得利, 但甲方通常擁有優勢, 畢竟這議題原本就是乙方想要獲得平等的題目, 代表原本乙方是屈於劣勢, 所以甲方很簡單的可以用 "不該討論", "維持既有" 的手段來運作.

在這邊對應的是:

兩岸議題:
甲方: 不應該討論政治議題, 台灣本來就不是獨立的國家.
乙方: 台灣擁有自己獨立的政府, 土地與人民, 為甚麼不是國家?

同志議題:
甲方: 我們相當尊重同志, 但同志本來就不應該擁有家庭與婚姻的保障.
乙方: 我們是相愛的人, 為甚麼沒有權力去結合.

雖然說, 在 "言論自由" 中, 不應該是保障或提出 "抹滅對方存在意圖" 的言論, 或者是說 "對方不應該擁有相同權力" 的主張, 不論是基於宗教, 性別, 等等, 事實上這問題早就發生過很多次災難了:

甲方: 德意志民族是最優秀的種族, 相對劣等的猶太族沒有權力活在世界上.
甲方: 男人本來就是擁有智慧的社會支柱, 女性跟本不須要接受教育.
甲方: 黑人是無法自我學習的人種, 很合適於當奴隸.

在這邊並不是要去把那一位藝人去 "標籤" 成跟歷史上的罪人一樣的立場, 只是要說明這議題並不是罕見, 而是一直存在著.

雖然說, 這兩個議題在雙方各有不同的立場與說法, 我在這邊也沒必要多說明, 因為單單透過我剛寫的 "林克傳說 (暫定)" 就可以看得出來, 這種不平等的議題到處存在, 也包含 "大是大非" 的 "這不是關說不然甚麼叫關說" 的類似議題 (但還是不太一樣).

這樣的議題我並不是要說誰是誰非, 而是要讓大家知道這不是對等的雙方觀點的議題, 而是在於一個不對等的甲方強制乙方的議題, 但我也不敢說這種議題是對是錯, 也包含 "甲方" 到底有沒有強制性 (強制力), 但若甲方認為這是 "平等的雙方", 這就是錯了, 因為甲方擁有既有的優勢, 且目的是要否定乙方的議題, 而乙方即使得到認同, 甲方不會受到不平等的壓迫, 但乙方卻是會的.

因此說, 的確言論是自由的, 但的確有時我們面臨到不平等的言論時, 更該要小心, 就像是有人說: "在台上的人更須要認真的廎聽", 事實上我們更應該要做的是 "平等的對談", 若雙方不在一個平等的立場來 "對話", 而是用既有的優勢來 "訓話", 就很容易陷入 "言論自由" 的謬論.

但, 人身攻擊 或 因為對方的立場來決定其價值 的言論, 更是不可取的另一件事, 這邊就不多說了.

張懸圖出處: http://www.nownews.com/n/2012/09/25/234712
郭彩潔圖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2304415196521&set=a.10151956470266521.1073741825.111171231520&type=1

下圖為發文時的臉書外部分享排行榜:



4 則留言:

  1. 請問那個外部分享的排行去那裡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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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寫了一篇 不過和你的看法不太一樣: http://dersegen.pixnet.net/blog/post/1606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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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覺不是不一樣, 而是立論沒有太多交集阿..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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