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新聞與部落格孰真實?

前題: 這次事件大部份的部落客都有自我揭露, 且應該沒有說好話才能去或領錢的對價關係, 所以大部份的部落客都是合法與合理的, 唯一有問題的是出錢單位到底是誰, 目前還是羅生門, 這才是資訊不公開最大的問題..


今天又有爆說 "國光石化" 利用部落客來作 "部落格宣傳", 事實上這件事倒是眾所皆知的, 因為這個是 funp 的公開活動, 在我對部落客的定義宣傳倒是有兩件事要拿捏:

1. 不能有任何條件的對價關係
2. 必須自我揭露


而在這件事中, 應該很明鮮的第二點是有達到的, 必須自我揭露已經是在美國認為這是最低的標準, 也就是說, 為甚麼你有機會寫這篇文章的原因都必須說清楚, 因此我也相信這也是部落客的最低道德標準, 所以我們先以這樣來看, 可以看得出來即使並不是每一篇文章都會在內文明顯標示自我揭露, 但我倒是覺得已經很清楚看得出來作者是被 "招待" 過去的, 因此我對第二點是不懷疑的, 甚至我也挑了幾篇進去看, 在回答的時候也都不誨言直說, 這點應該是沒問題的.

只是第一點的 "不能有對價的任何條件", 這才是最難拿捏的, 對價關係指的是雙方面約定要達成甚麼要求時, 才會獲得回報, 而在 funp 的瘋體驗中, 上面寫了價格 "5000元", 這 5000 元是甚麼樣的錢, 這我倒是不太清楚, 是這個參訪價值 5000 元 (交通費?與禮品價值?)呢? 還是若你寫出這篇文章經過審核? 或無論如何都可以領 5000 元稿費呢? 這我就不太清楚了, 只是我剛看了一下, 並不是所有的這二十幾位都有足夠的群眾, 因此若要每人發 5000 元的話, 基本上不是發錢單位企圖心過高, 不然就是當冤大頭.

畢竟雖然很多事情是自我揭露, 也沒有對價關係, 但通常提供單位或場商或多或少都會期望說好話, 只是若沒有說好話的話, 這筆錢會不會給, 就很難說了, 而部落客是否會為了取得回報而寫好話, 這也是肯定的, 但若是大眾讀者了解這關係, 這就不是太大問題了, 因為畢竟部落客是人, 拿人手軟也是真的, 並沒有多少人真的能夠在這種情形能夠做自己, 除非他已經經驗過很多這狀況, 也就是這所謂的回報他一點都不會介意, 或者是真的很清高才能做得到.

當過記者的人都知道, 這樣的參訪活動到處都是, 只是最後要如何寫, 無論寫或不寫, 最後也是許多考量, 主編的考量, 記者的考量, 業務的考量, 所以最後上次有一篇 "如何買新聞第一次就上手", 這個在媒體倒並不是少見, 尤其是越不賺錢的單位越容易這樣做, 而我通常說, 部落客自己的考量反倒是比傳媒單純, 而我現在看到不少篇文章已經 "讀不到了", 這倒底是因為良心發現, 還是已經完成使命是不得而知.

但我看了這些部落客, 倒是不少人都很支持 "石化工業" 是真的, 也相信 "政府" 或 "廠商" 可以做出一個不錯的 "模範產業典範", 而我看到不少人去這些文章留言版去 "吐槽" 這件事, 這點倒是蠻糟糕的, 因為雙方的論點倒是沒甚麼交集, 畢竟一個支持的是 "石化工業", 一個是反對建在 "彰化沿海", 若要這樣說的話, 好像是在討論 "是否要把台北火車站上面蓋核電場" 一樣, 我相信雙方都不會對這議題花時間, 因此到最後變成一種 "假議題" 去 "模糊焦點", 沒有一個部落客會贊同, 但這也是主辦單位的用心良苦阿.

當然最大的問題倒不是這個, 而是誰去買單的問題, 因為無論交通與吃便當也是錢, 反而伴手禮可能是一直存在的宣導品, 或許任何一個人都拿得到, 但要過去一趟也沒那麼簡單阿, 我倒是蠻想試試看若我這樣寫的話, 過去拿伴手禮會不會被趕出來?

寫到這邊, 這文章真正的題目是到底是新聞真實還是部落格真實, 我是認為就自我揭露這點我是願意出來幫這 2x 位部落客說好話, 雖然這些文章並沒有任何省思與深入了解 (參訪體驗可能就只能這樣), 但都是很真實的遊記, 且不誨言吃了甚麼, 而我相信大部份的記者也不會公開記者會拿到的小禮物, 但這是兩件事, 因為這些小禮物還不足夠成為對價關係的條件, 也不會有記者真的被這些收買, 且大家都知道若沒有這些小禮物並不是記者不會報導出來, 而是會不會去的關鍵, 只是這件事跟真實與否也是兩件事.

只是說到國光石化是說到我痛心的地方, 因為有看我文章的人就知道, 有一篇講言論操作, 我很不想講的某間公司用的某個案例去自豪的就是這件事阿, 而現在已經爆出來的話, 應該不能說是我去爆料的吧, ... 雖然我也難辭其疚阿...

(原圖取自於 Funp 工業局這場商的活動介紹, 在原活動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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